文化局推出“二零一六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每張獲補助的歌曲專輯可獲最高為澳門幣二十一萬元補助金額,計劃補助名額上限為八名,申請日期為一月五日至三月四日。
“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自二零一四年起推出,是“文化創意產業系列補助計劃”的其中一項子計劃。計劃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樂創、製作人才,推動本地音樂行業發展,透過對原創歌曲專輯製作及宣傳工作的支持,鼓勵音樂人製作及發表更多優秀作品,為開拓市場作好準備。
是次補助計劃之申請者必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年滿十八歲;須以個人、與他人組成聯合製作人或組成團體之名義擔任計劃的專輯製作人,並作為補助計劃最高負責人及專輯之歌曲監製,此外,申請者須具備指定數量、已公開發佈的歌曲製作經驗,或曾擔任專輯製作人。申請是次補助計劃的專輯可以為個人專輯、歌唱組合專輯或樂隊專輯。評審團將循申請計劃之預算合理性、專輯製作計劃及行銷計劃之完善程度、作品與專輯形象及市場定位的配合度、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六項準則,甄選出最多八名獲選者。補助範圍包括獲補助專輯的歌曲製作、封套設計、宣傳推廣及實體專輯印製費用,獲補助專輯完成後必須於最少兩個商業數位音樂平台作數位發行。
上述計劃之詳情、申請規定及表格自一月五日起可於文化局網頁或澳門文創網瀏覽並下載。申請者可於申請規定的指定收件時間內,將申請文件遞交至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南灣大馬路五百六十七號大西洋銀行大廈十二樓A至D座),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與劉小姐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