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筆者看到一篇報道:某地一位懷孕五個月的孕婦因痔瘡外塗抹“麝香痔瘡膏”,兩小時後流產的消息。借本欄,惕醒孕婦對麝香的了解和注意。
麝香為中藥的一種,主要為麝科動物麝的雄性腺嚢中的分泌物乾燥而成。“本草綱目”一書記載有“麝之香氣遠射,故謂之麝”。因其香氣遠射四方故名麝香,其性溫味辛,入心、脾、肝經,具有芳香開竅、通經活血、消炎活血三大功效。在治病方面,麝香有開竅、辟穢、通絡,散瘀之功能,主治中風、痰厥、驚癎、中惡煩悶、心腹暴痛、跌打損傷、痈疽腫痛。如有冠心病患者發作心絞痛或處於昏厥休克時,服用以麝香為主要成分的“蘇合丸”,病情可以得到緩解;治療瘡毒時,藥中適量加點麝香,藥效特別明顯。
然而麝香對孕婦來説,是一個要十分小心的事。因麝香有開竅醒神、解毒的作用,故能增加女性子宮宮縮的頻率、速度、力度,懷孕期女性對麝香特別敏感,並越到懷孕後期反應越大,可造成流產,因此對孕婦來説是禁用的。
《中國藥典》將中藥的妊娠禁忌分為禁用,忌用和愼用三類。“禁用”類中藥是指絕對不能使用;“忌用”類中藥,應避免使用;“愼用”類中藥,使用不當對母子的健康會產生不利影響,應根據孕婦體質及病情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謹慎使用。
希望孕婦對麝香及其他中藥的禁用,忌用和愼用的概念搞清楚,不要“聽人家”講如何,一定要遵循醫學道理。
來源︰澳門日報 徐惠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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