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發表澳門特區政府2014年施政報告,宣佈明年現金分享計劃將向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9,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5,400元;繼續向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派發醫療券600元,持續進修資助6,000元(為期三年)。特區政府將支出約113.13億元實施經濟補貼和成果分享。
此外,行政長官亦就社會民生、經濟等方面公佈了多項政策。2014施政報告重點如下:
【惠民措施】
全澳居民
- 繼續現金分享計劃,向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9,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5,400元;
- 向中央儲蓄戶口額外注資7,000元,以進一步落實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
- 向合資格居民享有中央儲蓄制度戶口一次性啓動金額10,000元;
- 向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派發醫療券600元;
- 政府繼續向年滿15歲的本澳居民每人提供上限為6,000元的持續進修資助,為期三年;
- 繼續實施住宅單位電費補貼,每一居住單位每月200元;
- 減收全體就業居民職業稅30%,免稅額為144,000元;澳門居民免收房屋稅首3,500元稅款;
- 向承擔納稅義務的澳門居民額外退還2013年度已繳納職業稅的60%,退稅上限為12,000元,以紓緩中等收入階層的壓力。居民將會在2015年收到上述的退稅款項。
關顧長者
- 養老金金額維持每月3,000元;
- 敬老金調升至7,000元。
在讀學生
- 在新學年適度調升書簿津貼金額,向每名中學生發放的金額調升至2,800元,向每名每名小學及幼兒教育階段學生發放金額分別維持2,400元調及2,000元;
- 對在本澳及外地就讀大專和研究生課程的本澳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維持3,000元。
低收入家庭
- 繼續向有困難家庭發放經濟援助金,對現有援助金受益家庭發放多一次全數援助金;
- 增加三類弱勢家庭(單親家庭子女學習、護理及殘疾)特別生活津貼,調升特別補助金額,,調升特別生活津貼的入息上限至最低維生指數的1.8倍;
- 短期食物補助計劃的援助期限,由8週延長至10週;入息上限,由最低維生指數的1.7倍調升至1.8倍;
- 殘疾津貼金額由6,600元及13,200元調升至7,000元及14,000元;
- 繼續向社屋住戶豁免全年租金;繼續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
- 繼續對合資格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每月補貼至4,700元。
【民生政策】
人才培養
- 考慮成立直屬行政長官的人才發展委員會,完善人才資料庫,加快落實專業認證、職業技能測試的制度建設;
- 在完善現有的資助深造、實習計劃和專項進修計劃的基礎上,研究啟動“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與“應用人才促進計劃”;
- 提高大型企業中管理人員的本地僱員比例,尤其是博彩企業。吸引人才回流。培養社會和公共服務人才。
教育
- 計劃在路環石排灣籌建“職業教育實踐中心”,設立高中職業技術教學及實踐場地,既可為開辦專業技能課程的機構作教學用途,也可作為相關專業實習的教育基地;
- 設立“語言培訓中心”,提升本澳學生的語言應用能力。以上兩個中心預計將於2016年投入運作。
社保
- 政府已計劃在2013年和2014年每年向社保基金額外注資50億元,並在2015年及2016年每年再注資135億元,即未來四年將合共注資370億元;
醫療
- 計劃於全澳衛生中心設立長者保健專區;
- 明年將在三間醫院及各衛生中心模擬全澳個人電子病歷系統,努力優化各個醫療機構之間的互轉機制;
- 逐步延長衛生中心的服務時間,協調非牟利醫療機構提供夜診和假日醫療服務。
房屋
- 抓緊落實萬九後公屋的興建,持續增加公屋土地儲備,在新填海區合理預留居民住屋需要的用地,為住屋保障提供重要條件;
- 積極探討“澳人澳地”新型房屋供應模式,將在明年完成有關的專項研究和開展公開諮詢。
交通
- 重點梳理及優化公共巴士路線網絡,完善監管機制,並積極妥善處理維澳蓮運的運作接管及過渡安排;
- 將再次增發200個的士牌,以滿足社會的需要。
【經濟適度多元】
- 明年將啟動本澳旅遊業中長期發展計劃的研究,推廣“一程多站”旅遊;
- 特區政府堅定執行莊荷不輸入外地僱員的措施,積極推動博企經營者作出配合,促進本地僱員的向上流動。同時,推動業界注入更多非博彩元素;
- 繼續加大力度培育會展、文化創意、中醫藥產業、資訊科技、物流等行業的成長。推出全新的“國際性會議及專業展覽支持計劃”,以吸引國際會議及專業展覽來澳舉辦,進一步提升本澳會展活動的素質;
- 扶助中小企業,推出全新的“中小企業網站資助計劃”,繼續支持進行第四期“扶助中小微型飲食特色老店計劃”;
- 繼續實施“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資助金額上限將由50萬元提升至100萬元,支持和鼓勵企業、社團和學校添置環保產品。
【公共行政】
- 修改文化局和體育發展局組織和運作的法規,以配合民政總署相關職能的轉移。在此基礎上,還將進一步調整民政總署的其他相關職能,在更大範圍內整合和優化政府架構;
- 高度重視“官員問責”,將進一步深化實施、完善機制,並研究引入中立評審機構的可行性;
- 啟動對《立法會選舉法》的檢討,同時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法》等法律制度,組織、監督並確保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