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03 一月 2018 01:10

新控煙法已生效 罰款升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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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新控煙法》已生效實施第三日,煙民們留意了!修訂後罰款提高及擴大禁止吸煙範圍。

 

 

衛生局提醒社會各界、全澳居民和旅客,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已於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衛生局呼籲配合和支持《新控煙法》的實施,有關實體及場所管理人必須在禁止吸煙地點的顯眼處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新的禁煙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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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新控煙法》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擴大禁止吸煙範圍,除機場及娛樂場可設吸煙室外,所有室內公眾場所全面禁煙;此外,巴士站及的士站十米範圍內亦不准吸煙;電子煙將納入規管範圍,除了不准售賣,以及不得進行廣告促銷外,在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法律生效後,煙草製品亦不得公開展示;娛樂場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而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現時澳門幣600元調升至澳門幣1500元,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度調升。有關修訂旨在降低煙草製品及電子煙在本澳的使用,保護公眾尤其是青少年免受煙草危害,以減低市民因煙草導致的疾病或死亡。

 

 

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自2012年1月1日實施以來,執法實體依法對禁煙場所採取嚴格的控煙執法行動,得到社會各界普遍認同。為持續推動控煙工作,促進健康,澳門特區政府於2015年中向立法會提交多項修法建議,經過兩年多的討論,立法會於2017年7月14日表決通過有關修訂法案。行政長官頒佈了第9/2017號法律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更新的禁煙標誌可到預防及控制吸煙辦公室、各社區衛生中心、控煙資源中心、藥物事務廳及牌照科索取,如需宣傳海報及單張,亦可致電查詢熱線︰28556789。衛生局亦呼籲吸煙人士及早戒煙,戒煙除了重獲健康,亦可減少誤觸法網而招致的損失;愛你自己,愛你家人,儘早戒煙,戒煙熱線:28481238。


上次修改於 週四, 04 一月 201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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