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對學校的招生日程進行了統一。完成正取生的入學註冊後,學校將於4月11日起陸續公佈候補生的錄取結果,家長毋須擔心。
家長需留意報讀學校公佈錄取的方式。當收到學校的錄取通知後,家長應按學校的要求辦理入學手續,並在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向入讀的學校遞交“註冊憑條”。倘家長之前已遞交“註冊憑條”,但欲改變決定入讀的學校,可帶同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到擬轉讀的學校辦理轉校手續。倘子女未獲學校錄取,又或擬選讀其他學校,家長可於4月11日起在教育暨青年局網頁查詢各校幼兒教育一年級學位情況,自行向仍接受報名的學校報讀。
如家長在學位安排上需要協助,可向教青局申請“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如欲瞭解詳情,可致電8397 230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