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今日記者會表示,特區政府將向澳門永久及非永久居民每人發放面值為3000元的電子消費卡。3月中旬至3月底,全澳居民可使用金融管理局的網上系統進行登記,並選取指定時間及地點(32政府機構或130間銀行分行)領卡,資料只會存在金管局網站內,以保障居民的個人資料。4月中旬,居民可按已選取的指定時間及地點,出示身份證領卡。5月份至7月份,居民可正式持卡消費。
他指,消費卡必須在本澳的餐飲、零售、生活百貨等場所消費扣帳,並以3個月為期限。電子消費卡的對象為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及澳門特區非永久性居民,預計開支為22億元。期望電子消費卡及現金分享等措施推動本地消費,提振內需,當疫情受控則推出措施擴大外需。
特區政府推出“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設定金額上限,為期3個月。水費補貼上限為每戶每月3000元,而電費補貼上限則為每戶每月10000元。
水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7至8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電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