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8)日公佈第二輪疫情經援措施,包括向符合資格的本地僱員獲發放1萬5千元;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援助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三輪車持牌人、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1萬元;以僱員人數計算,符合條件的商號,援助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自由職業者獲銀行貸款利息補貼及帶津培訓等。
26萬僱員受惠於援助款項計劃
2018年度職業稅退稅計劃獲退還2萬元以下的本地僱員,將獲發一次性三個月的援助款項,每月5千元,合共1萬5千元,預計有26萬人受惠,涉及金額39億元,政府期望透過計劃保障居民的生活質素。
除34,969名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外,獲退稅2萬元上限的本地僱員,即月薪6萬元、年薪72萬元的人士,約有15,000人,該等人士將不包括僱員援助款項計劃內。
從事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計劃
1,向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按聘用僱員數目,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
2,向街市攤位承租人及小販持牌人、三輪車持牌人,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
3,每名向的士車主承租的駕駛員,政府發放一次性1萬元援助款項;
4,延長有期限的士經營牌照6個月,延長無期限的士車輛檢驗期限 6個月。
企業援助款項計劃
1,以僱員人數計算,向符合條件的商號,發放一次性援助款項,金額由1萬5千元至20萬元。
2,同一納稅人持多間商號,最多只獲發100萬元;
3,獲發援助款項者,如於6個月內不合理解僱僱員,須按比例退回款項;
4,本計劃不適用的機構,包括:電力、自來水、天然氣及燃料;公共巴士及輕軌;公共電訊服務;金融業;正規教育機構及高等院校;社福機構;以及博彩業等。
自由職業者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
自由職業者(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可獲上限為10萬元銀行貸款的2年期利息補貼,利率補貼上限為4%,補貼最高金額為8,000元。
帶津培訓 (技能提升及就業培訓計劃)
1,本地失業人士 ─ 政府開辦就業導向培訓課程,發放6,656元津貼。學員在完成培訓後,將獲安排就業轉介對接工作。
2,本地在職人士 ─ 政府開辦提升技能導向培訓課程,發放5,000元津貼。由僱主推薦在職僱員報讀課程,但僱主不能減薪。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僱主方可收取津貼。
對於現時已存在的無薪假情況,僱主亦可推薦僱員報讀課程。如僱員完成培訓課程,僱員可收取津貼。
在上兩種情況下,每名僱主最多只可推薦5名僱員。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不能因推薦僱員參與培訓而與僱員協商放無薪假。
第二期消費電子卡
於今年8至12月,向全澳居民再次發放消費補貼(電子消費卡),金額為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