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受惠該計劃的家團繼續獲發住屋補助,可豁免續期申請手續;現時並非受惠的社會房屋輪候家團,可由今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遞交申請,若申請家團於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後曾向房屋局提交家團成員的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證明文件,亦獲豁免提交證明文件,但需提交申請表。估計該計劃的財政負擔約2.08億元。
逾八千家團合資格
申請家團於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後曾向房屋局提交家團成員的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證明文件,則可豁免提交該等文件。有關輪候家團只需填妥該計劃的申請表及於申請期內交予房屋局。目前,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共8,271個。
延長一年金額上調
無聲無息地停止了一個月的社會房屋輪候家團租金補助,昨日終於被宣布將延續一年照舊發放,並追溯回九月,且上調金額及入息限制。
昨日出版的第四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所公佈的該行政法規旨在將第二三/二○○八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所定計劃的實施期間延長至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其效力追溯至二○一一年九月一日。該計劃的受惠家團無需重新提交申請表,繼續有權獲發住屋補助。
凡符合第二五/二○○九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三條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且非為社會房屋承租人或社會房屋承租家團的成員,均得申請住屋補助,但申請家團的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下表所載金額:
增發二三百元 上調入息申請
新行政法規還修改了第二三/二○○八號行政法規,調整了今次補助計劃補助金和入息限制。一至兩人組成的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由一千○五十元調至一千二百五十元,三人或以上的則由一千六百元增加到一千九百元,申請家團每月總收入限制增加上調百分之十六至二十不等,放寬了收入上限如一人家團由六千元改為七千元。調整幅度稍稍高一點,相信有助減輕輪候家團租金負擔。
為方便居民查詢申請住屋補助的情況,房屋局將於廿四小時語音電話二八三五·六二八八服務系統上,新增查詢申請住屋補助的語音;已遞交申請表的申請人亦可透過語音電話系統查詢其申請情況,如申請表處理中,欠交文件或補貼已獲批准等,而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上也會增加住屋補助及查詢申請情況的內容。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