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長者提取政府分配款項,社會保障基金今年8月1日起新增“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自動提款登記”措施(下稱“自動提款登記”),年滿65歲且正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帳戶擁有人可於進行提款申請時同步辦理,完成後翌年起每當有款項分配,只要符合條件,該年度的款項及收益將會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有關長者無需再逐年辦理提款申請。
社會保障基金今(25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本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提款申請安排及介紹新增設的“自動提款登記”措施。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帳戶擁有人約有67,000名,社保基金將繼續實施兩階段的分流措施,於8月份優先接受年滿75歲長者、領取社保殘疾金超過1年以及正收取社工局特別殘疾津貼的居民提交提款申請,而65歲至74歲長者則可以由9月份起辦理,以減少長者辦理服務的輪候時間。
社保基金今年將推出“自動提款登記”措施,有關登記永久有效,凡年滿65歲且正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帳戶擁有人,可於8月起辦理提款申請時同步辦理自動提款登記,成功登記後,翌年起在有款項分配的年度,只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社保基金便會於8月下旬自動將該年度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及收益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
1,列入當年6月中旬公佈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
2,截至當年6月30日已辦理該年度的在生證明;
3,當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未曾申請提取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
提款申請及自動提款登記可於全澳各區的自助服務機辦理,或填妥申請表交回以下地點:
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2,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4,市政署轄下6個市民服務中心: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5.社會工作局轄下3個社會工作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 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
- 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
- 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
6.下環浸信會社會服務中心(即日起至9月30日)。
社保基金呼籲長者在辦理提款申請及自動提款登記的同時,提供手提電話號碼以便透過短訊接收審批結果。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社保基金代表分別是中央公積金制度廳廳長楊婉麗、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以及公積金綜合事務處技術員梁玉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