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儲蓄制度2012年撥款確定名單今日公佈,市民可透過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社會保障基金網頁www.fss.gov.mo或全澳80多個服務點查詢有關名單。每名合資格參與人的個人帳戶可獲注資澳門幣6千元,合資格提取款項的參與人即日起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各服務點辦理提取款項的申請。
現時已被列入中央儲蓄制度2012年撥款確定名單的參與人共有313,860人。截至9月14日為止,一共有12,215人向社保提出聲明異議。部分聲明異議仍有待審批,社保基金將盡快處理,並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參與人審批結果。
社保基金即日起會按參與人的年齡及遞交表格的分流日期分批向已被列入確定名單且年滿65歲或以上,以及未滿65歲但正收取社保殘疾金並已超過一年的參與人寄發提取款項申請表。合資格提取款項的參與人可親身或由他人遞交申請表至各服務點,為免人多擠迫,社保會採取以下分流措施,即日起年滿75歲或以上(1937年或之前出生)的長者可優先向社保遞交提取款項申請,而從10月8日起,74歲或以下(1938年或之後出生)的參與人亦可陸續向社保遞交申請。
未滿65歲但屬嚴重傷病正負擔或預計須負擔龐大醫療開支、基於人道或具適當說明理由的參與人亦可進行提取款項申請。申請表可於社保基金網頁下載或至各服務點索取。
此外,社保今年更新設了7部自助服務機方便合資格的人士提出申請。只要是年滿65歲,正領取養老金、殘疾金或敬老金的參與人;或未滿65歲,正領取社保殘疾金且超過一年的參與人,可透過自助服務機(表二)辦理申請。
使用自助服務機的步驟如下:
(1) 選擇語言;
(2) 將個人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門居民身份證插入卡槽,讀取資料後取回;
(3) 檢視帳戶狀況,於數字鍵盤輸入欲提取之款項金額;
(4) 將拇指輕壓於指紋掃瞄器上採集指紋;
(5) 取回辦理回執。
社保新設7部自助服務機方便合資格人士辦理提取款項申請
成功辦理之後,辦理人可自行保管有關回執,無須交回社保基金。社保之後會以專函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及款項的發放日期。自助服務機預設的收取款項方式是存入參與人正領取養老金、殘疾金或敬老金的銀行帳戶內。
由即日起至10月份提出提款申請的參與人,倘符合提款資格且文件齊備,款項最快將於11月存入有關帳戶。而按有關法規規定,合資格參與人每年只可提取款項一次。合資格參與人可按意願隨時提出提取款項的申請。
另外,被列入確定名單且同時符合獲分配2012年啟動款項的參與人有19,677人。根據第20/2011號行政法規,凡於每年1月1日仍在生,且前一曆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且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可獲得一次性澳門幣一萬元的啟動款項。
提醒市民,《公積金個人帳戶》法律將於10月15日生效,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屆時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將轉換為公積金個人帳戶,中央儲蓄制度參與人會自動成為公積金帳戶擁有人,而中央儲蓄制度個人帳戶的結餘亦會轉入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的相關帳戶。法律新增了以下的提取款項申請條件:未滿65歲的市民,倘因本人或其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嚴重傷病而需負擔龐大醫療開支,或正收取社工局發放的特別殘疾津貼,可申請提前提取個人帳戶的款項。有關提款申請將由10月15日起開始處理。
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28523333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查詢。